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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06:03 发布作者:海外留学生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石柱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开展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10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石柱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重庆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重庆市区县级部门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3年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12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2024124日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3.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或者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9.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124日至20241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石柱县委组织部828办公室(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19号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8楼)。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且加盖公章的《石柱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本人公务员(参公)登记材料及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由石柱县委组织部根据遴选公告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126日,领取地点为石柱县委组织部828办公室,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需符合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且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能形成差额的,减少或取消遴选指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由石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石柱县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12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41212日上午10点后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下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1214日(星期六)上午9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241213日到石柱县委组织部828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报到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人员。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石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能形成差额的,减少或取消遴选指标。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工作结束后,于当日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石柱县委组织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能形成差额的,减少或取消遴选指标。

考察工作由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石柱县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石柱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及以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23-73330081;监督电话:023-7333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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